2007/05/04

珍爱生命,远离狗肉!

这个年代要想吃点放心的食品比那以前吃上皇帝的贡品都难,苏丹红、双氧水等等什么有毒我们就吃什么。最早出现这种情况是什么时候?我不能确定,就我的记忆 而言,最早听说的就是用肥皂水炸油条。至于说盗狗一事,打小的时候就听说过:流窜作案,用食物将追赶的狗引来,然后一棍子敲其头部将它打死。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这作案的方式也发生了质的转变。每次到农村都有人跟我讲有谁谁谁家的狗又被偷了,虽然还是流窜作案,但早已不是用原始的大棒,而是改用含有剧毒氰化物的食物让狗中毒瞬间死亡,老百姓称之为“三步倒”。

在某地电视台播放的在当地狗肉黑市的批发市场暗访报道中,这些毒狗被开膛挖肚剥去狗皮流向市场,普通的消费者根本就没有办法能够识别。这些狗基本上都是农 村人用来看门养的家狗。由于农村居住地相对分散,同时农民在家中的狗被盗后基本上也不会报案,使得盗狗之人有越来越猖獗的迹象。卫生监督部门对狗肉市场的 监管也没有一个长效管理机制,让人实在不敢不对餐馆中的狗肉食用安全性产生怀疑。

这个问题绝不是小偷小摸的事情,而是切实关系到老百姓身家性命的大事,如果这些人警方不布控,工商、卫生部门不检查并顺藤摸瓜找出元凶,就是对老百姓生命权益的亵渎,也是最不能容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如果这些部门还要以行政人员不够等等这样的措辞的话,那么真不敢相信我们的这些执法机关还能做什么有挑战性工作。我一直闹不明白,为什么记者能够暗访出来的东西,我们的公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办法做到?倒底是记者队伍的人员多呢还是执法队伍的人员多?

对于这类以剧毒食品毒害动物并使之流向市场进行销售的人,他们不仅仅是犯了偷盗罪和销赃罪,而是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对于那些把关不严,致使毒狗流入市 场的执法部门,如果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则理应被视为严重渎职罪。另外建议如果到外面吃饭,也不要再吃狗肉了,虽然很多人吃了后都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碍,但这种 含有剧毒成分的肉倒底会对身体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谁也不敢预测。

本着对生命负责任的态度,请珍爱生命,远离狗肉!

3 条评论:

  1. 同意,请予以办理!
    ……hahahaha哈
    我们的官老爷们只会写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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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有需求才有市场
    有些SB号称吃狗肉能壮阳还能感到“浑身发热”....
    我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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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到死有多远

这个医院的设计很奇妙,一幢大楼里分为A座和B座。 A座是产房、B座则是收治内分泌、内科等病人的病房。 常常,你会有一种从生穿越到死、从死复而新生的错觉。甚至有的时候祖孙再同一时间出生又在同一时间抢救,这中间不过是隔了一个大厅,一个“U“字型的结构。 头尾相间又相连,见或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