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仲夏的午后,那只蚊子叮了我一口,我厌恶地用手挥了挥,示意让她走。我没有送她。之所以用"她",我始终觉得她是母的,不然不会攻击这个雄性的身体,而且那么狠,吸了我好几g的血。
我不是流氓,曾经是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情愿做回流氓,可以骂娘,可以毫不负责,可以冷眼看待生死。可是时光总会作弄人,我被社会改造了,成了不好不坏的人,一个正常人。我还是喜欢与蚊子在一起,让她体验一下快感,让我感觉一下刺痛。有时我会条件反射,将她拍死,成就她最后的辉煌。我的手掌上会仰躺着她扁平的尸体,旁边浸染着是我的鲜血。我并不会有什么更多的感觉,用指甲将她弹落的老远,然后跑去洗把手,快速处理了事发现场。没有人会知道在公元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情,因为太平常。还会有新的蚊子来,继续因为灵敏的荷尔蒙分泌找到我的躯体,久久不愿离去。
我没有送她。那个仲夏的午后,外面的光线太刺眼。我已经习惯在暗淡的光线下自我地活着,那只蚊子就飞过了窗,再也没有回来。奇怪的是,我常常在晚上躺在床上想着那只蚊子,她或者想回来,但是外面的天空太大,一样的房子,一样的窗子,一样的面子,她可能找不到了。但也许她自以为找到了呢,那只可怜的愚蠢的婊子!
我暗自诅咒着,睁着惺忪的眼睛寻觅着暗夜里嗡嗡发春的声音。
我兴奋了起来,似极高潮前的一刻。妈的,我再次成功地流氓了!
蚊子?有意思
回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