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2

关于交警执勤的遐想

经常在外面跑,也就会经常在城市或乡镇的路口看到交警执勤,烈日炎炎之下挥汗如雨,甚为辛苦。我曾经幻想,就像我们小学课本上写的那样,如果有人递给他一条毛巾或是一瓶矿泉水,他也必定会露出难以一见的微笑吧?而这种微笑也许会定格为城市的风景,温暖着这个城市很多陌生的人。也许有人会说,你管人家呢?人家交警福利好,又威风,没钱罚点款就有了。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无论怎样,都是一种工作,更是一种谋生手段。
我只是有点也许幼稚的疑问,为什么我们的交警除了上下班高峰期正常执勤外,我们还需要另外的不同时间段不同地点段的执勤,而且每次只要交警愿意,就可以逮住没有的人数上限的违章者?即便社会在大力宣传交通法,可是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还是有这么多人因为违章而受到处罚?即使是这样高密度的处罚之下,为何还有那么多人因自己或对方违规而引发抱憾终身的交通事故?
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我们的人民法制意识还普遍淡薄,要么就是我们出台的法律法规过于严苛。
从法律意识上来说,应该说国人是有待加强的。比如行人闯红灯,经过前段时间的一些强大的媒体宣传,情况有了些好转。但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个工作就如同在工厂管一帮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似的,需要一点时间。但我不禁要问,改革开放也二十年了,中国经济的伟大成就让世界瞩目,可是我们二十年前为什么就没想到用个交通法来规范类似行人闯红灯这样的行为?如果那个时候就强有力地灌输这样的规范意识,那么二十年后还活着的人头脑里已经具备了这种概念,也就是素质,情况是不是会比现在好?我们为什么要闯红灯?是因为长期以来,大人带着小孩闯,闯惯了也没有约束,要是别人都闯你不闯,怕被别人骂你傻蛋。
那么,我们现在的交通法是不是过于严苛了呢?一点也不,而且还很宽松。错并不错在这部交通法,真正促使人们铤而走险的是地方政策和法规。
比如,有些城市的禁摩行动。你要禁就全禁了,别上个牌要几千甚至上万。摩托车不行就买助力车吧?也不行。不但难以上牌,有些城市还不再办理,导致一些城市老的助力车牌十分紧俏,高峰的时候能卖个一两万。再不行,只有电动自行车了,可据说有的城市连电动自行车也想禁,真是匪夷所思。
老百姓总是要找个代步工具吧?但你不能让老百姓每人买一辆宝马来代步吧?老百姓要出门办点事,总是用自己的车方便点,不管它有几个轮子,总好过11路公共汽车不是?
所以,城市的禁区里难免就有外地牌照的摩托车驶入但主人大都还是本地人,无牌的摩托车也会在交警休息的时间段内在道路上游走。有些城市只要你随便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摩托车基本上不是本地牌照的,就算是也可能是郊区县的。那么,这种禁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当然,这也催生了更多的人加入到购买私家车的行列,于是有车一族开始多了起来,城市的道路也因此更加不堪重负。
再来说说渣土车。渣土车的罪证不胜枚举,比如抛洒路面,横冲直撞等。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只要这个城市还在建设,只要这个城市还有工地存在,那就必然离不开渣土车。据我的观察,凡在白天行使的渣土车被交警看到,没有不被拦下的,说什么白天不能进入主干道啦,车身太脏影响市容啦,反正得罚点钱了事。于是这些渣土车明知白天被看到肯定被罚款,就主动在夜晚工作。借着黑夜的掩护,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今天,在报纸上看到我所处的这个城市某个人骑自行车带人,被交警看到要求罚款,被带的人却跑了。于是该骑车人以交警没有证据为由,拒不接受罚款或扣押车子,造成整条道路交通堵塞。有一过路便衣民警见状规劝骑车人,骑车人突然发力对着便衣一记老拳,旁边有数百人围观还有人高声叫嚷,没有证据啊,打啊!晚上电视新闻的某名主持也拿这说事,感叹这座城市的旁观者的丑态。当然,这种社会风气是国人的一大特色,在此不加评论。我却再想,为什么旁观者乐见这种个人与执法者的争斗,而毫无上前相劝的举动?我想,一是在国人的脑海里有执法者参与的事情国人不愿意去参与,因为他们知道执法者最终有办法治了他,另一方面这也暴露出执法者在群众中的威望并没有被很好地树立,没有人愿意去相信执法者是在维护大众的也就是自身的权利。这种不均衡性就象闯红灯一样,在若干年以前就养成了习惯。
虽然情况正在好转,但是政府的各个部门还是与群众间没有更为良性的互动,导致相互的隔阂。在官场上常说的群众利益往往被理解为一种宣传方法和手段,这是很危险的。
在国外,一些地方政府会开放他们的办公地点和议会来拉近与民众的距离,虽然我们不一定要采取这种方式,但是我们应当寻求更多地方法来加深各政府机构与群众的相互了解,那么,包括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也不会曲高和寡了。因为在这种交互式的沟通中,可以更多了解群众的意愿,毕竟相对小部分只为一己私利的人而言,更多的人还是希望这个城市好。
我曾经在一家医院的门口看见一位交警执勤,那天他的任务估计就是“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的,因为我只看见他拦人力三轮车。那时天已渐黑,我看见数个骑着三轮车的老者被拦下要交罚款。交警的处罚总是有法理依据的,比如他们走的是非机动车道阻碍了骑自行车下班的人正常行使,三轮车不允许在城市的道路上行使等。看着老汉们愁苦的脸庞,我更愿意相信他们是生活所迫,我更愿意相信他们没有污染城市的空气,也没有进入机动车道影响城市小康的速度,可是没有人愿意听他们外地口音的无力辩解。
如果真有人愿意去递给交警一条毛巾,那么交警是否愿意帮助骑着三轮车的老汉保留一点尊严和梦想?
交警会说,我也很同情他们,但这不是我做了算。那么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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